内蒙古自治区2016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研究生报考须知(二)
作者: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: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:2024-04-28
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研究生报考须知(二)
为贯彻落实(教民厅﹝2015﹞5号)精神,现结合实际提出我区的执行意见:
一、明确各招生学校在我区招生的学科门类(专业)并予公布,请考生在选择学校及专业时认真参考,凡超出规定招生学科门类(专业)的不予审核。具体见(附件1)。
二、考生在填写的“报考专业”栏时,应写明具体专业。如:选择理学(07)门类时,应写明数学、物理学、化学等具体学科专业;选择经济学(02)门类时,应写明理论经济学、应用经济学等具体学科专业;选择管理学(12)门类时,应写明管理科学与工程、工商管理等具体学科专业。凡须细化到二、三级学科及报考专业学位的,可向报考学校咨询或登录该校网站。考生应参考(学位﹝2011﹞11号)(附件2)。
三、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,签订时,应由拟录取学校先行签字盖章,携带,到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办理。凡录取专业与原报考专业不符的不予办理。
四、请考生详细参阅教民厅﹝2015﹞5号(附件3)。
附件1:
附件2:
附件3:
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
2015年10月8日
附件:2016少数民族骨干招生相关文件.ra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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