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
作者: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: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:2023-06-28
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,详情如下:
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
2.自愿签定协议书,承诺毕业后回本人(在职)所在原单位或回本人(非在职和应届生)所在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,并至少服务5年(含5年)。
3.同意毕业后由学校将档案、户口、学位及学历证书统一寄至定向单位。
4.若不按协议就业,本人按有关违约规定,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。
注:考生若同意上述4项内容,可在申请人签字一栏中签字,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,即可确认有报考资格。 考生签字______年 月 日 单位意见(在职考生): (盖章) 年月 日 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民教处(高教处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意见:
(盖章) 年月 日
注:本表一式三份:省级教育行政部门、省招办、招生单位各留存一份
审批单位: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广东、海南、西藏、陕西、新疆等省(区、市)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(教委、教育局)高教处等相关处室;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湖南、广西、重庆、四川、宁夏、贵州、云南、甘肃、青海等省(区、市)教育厅(教委)民教处。
跨省、跨地区的应届毕业生可用传真方式与生源省教育厅(教委)有关部门进行资格确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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