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扬州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学位招生
作者: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: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:2024-04-02
扬州大学法学院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学位招生简章
扬州大学精神,现开展我院2023年同等学力招生工作。
一、招生专业和研究方向
法学专业,包含法学理论、宪法学与行政法学、刑法学、民商法学、诉讼法学、经济法学、国际法学7个二级研究方向和纪检监察法学、城市管理法学2个特色研究方向。
二、招生人数
计划招生100人。
三、报名条件
原则上已获得学士学位,并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 (即2020年8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) ; 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; 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 (境) 外学士 (2020年8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) 、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。
四、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
1.学制: 三年(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,信息平台注册现场确认之日算起)。
2.授课方式: 采取定期集中面授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集中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,由我校资深教授、博导、硕导授课。
3.授课地点: 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 (具体安排另行通知)。
五、报名、录取程序
1.报名:学员于2023年7月20日前登录扬州大学“同等学力综合管理系统”(网址:http://tdxl.yzu.edu.cn/)(扬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右下角“同等学力综合管理系统”学生入口)进行网上报名。学员根据报名程序提示下载打印,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将扫描件上传系统。学院7月31日前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对网报信息进行集中审核。
2.录取:研究生院对学院审核通过的报名学员进行复核,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。学员凭录取通知书到学院进行报到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3.材料寄送:学员于2023年9月1日前将下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材料(封面和目录见附件1,文件名为:学员姓名 资格审查材料)依次整理好并整合为一份word文档后发送至电子邮箱853536530@qq.com。
(1)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(正反面)照片或扫描件;
(2)扫描件(有单位公章);
(3)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;
(4)最后学历证明复印件;
(5)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、专著或其他成果;
(6)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表(见附件2,加盖单位公章)。
学员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,原件在学员正式入学报到时交学院存档留存。
六、毕业要求
1.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(外国语语种为英语、日语、俄语、法语和德语) 和,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安排请参阅
2.通过学校组织的四门学位课程考试:。
3.修满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
4.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。
5.学术成果达到要求。
七、收费标准
1.学费: 15000元/年/生,三年费用共计45000元,注册入学后分年度缴纳。
2.全国统考考试费以国家当年收费标准为准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 江苏省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东校区笃行楼法学院n3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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